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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民字〔2020〕1号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0-10-09 08:51 来源: 市民政局
 

岳民字〔2020〕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

答  复

彭雅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镇贫困家庭关心关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这个建议提得很好,充分体现了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对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深入调研,多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城镇贫困家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国家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这类对象进行救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民政部门救助对象主要是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病人等。今年来,我们按照“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的原则,在关心关注城镇贫困家庭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提高保障标准,兜牢民生底线。2020年,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1097人,市辖区和县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530元/月和520元/月,救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60元/月和350元/月。全市保障城市特困供养对象2943人,市辖区和县市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8268元/年和8112元/年。各项保障标准均达到或超过了省定要求,有效解决了纳入保障范围城市贫困人口的“两不愁”问题,织起了一道坚实的民生保障网。今年1-5月份,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0436人次,发放保障金9863万元;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3924人次,发放保障金3136.2万元。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向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014万元。

(二)推进专项治理,确保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各地重点解决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先后印发了《岳阳市民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岳阳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违法违纪问题,公开通报了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严格实行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各类救助对象均实行一户一档,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符合救助条件的尽快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及时清退,真正做到了精准施策、精准施救。

(三)加强关爱帮扶,拓宽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帮尽帮。全市保障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2143人,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350元/月和950元/月;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20267人,补贴标准为65元/月。

(四)突出保障重点,助力疫情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一手抓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确保战“疫”战“贫”两不误、两手硬。发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员对困难群众进行排查,了解掌握困难群众家庭、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家庭、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庭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台账。加强重点人群救助,开展临时救助和慰问困难群众60279人次,共计发放资金4053.2万元。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大米150吨、食用油50吨、蔬菜和猪肉80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疫情期间基本生活。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岳阳民政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家庭)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的通告》,确保市本级和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目前,我国扶贫政策针对的是农村贫困人口,城镇贫困家庭的扶贫政策制定职责职能不属于民政部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我们在全力做好城镇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因病、因残、因学、因房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将造成其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及时移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解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良干  0730-887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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