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0〕9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
答 复
陈跃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的建议》收悉。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基政区划地名科负责承办相关事宜。在认真学学习和研究您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我们答复如下:
一、社区居委会的职能、职责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予以明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积极探索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与政府服务有机结合,厘清自治组织与政府权责边界,取得了较好成绩。例如,岳阳楼区2016年至2018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并高分通过验收。2019年该区继续探索完善“五个一公里”服务圈,进一步明晰了居民自治机制和政府服务功能。又如,南湖新区湖畔社区探索实行“小区自治”,受到省民政厅领导重点关注,指示我们加强培育,形成成熟经验,争取在全省领先。对以上两种模式,我们将适时总结推广至全市各县市区。
二、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制定基层群众性依法自治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及时收集反馈梳理汇总三个清单制订中的疑难问题。今年11月底前,我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全面出台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
三、今年,为实现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均能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市委、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可以确保实现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荣 0730-887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