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3〕2号A3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
答 复
谭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1〕33号),要求各地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公益性安葬设施数量占到当地安葬设施总量的50%以上的目标。经测算,我市中心城区公墓现存骨灰安置总量不能满足未来20年需求,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殡葬改革,规划建设中心城区公益性公墓势在必行。
二、中心城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立足现实、兼顾发展”的原则,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实施,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征地拆迁墓、普通群众的安葬需求。公墓拟由市民政事务中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城投集团为建设主体,政府投入资金,采用生态公园式模式建设,墓价采取建设成本+不超过15%的利润定价,建成后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运营管理。公墓规模按照骨灰安置总量(个)=公益性公墓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口年死亡率×20(个/人)×50%计算,中心城区按100万人口计算,拟设置公益性墓穴70000座,初步意向是在市烈士陵园后(北侧)岳阳楼区马鞍村地域征地100亩、控制用地300亩,总投资约1.3亿元。
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殡葬改革工作,在分管副市长的调度推动下,我局正就规范中心城区殡葬秩序拟制系统方案,方案涵盖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有关内容。该方案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旦市政府做出决策,我局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性安葬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卿 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勇 0730-887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