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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民字〔2022〕3号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2-09-26 16:09 来源: 市民政局
 

岳民字〔2022〕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日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困难精神残疾对象医疗救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这个建议提得很好,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专题调研,多方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国家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相应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民政部门救助对象范围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病人等。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的原则,在对农村困难精神残疾对象关心关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今年4月20日,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了全市2022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了622元/月和6209元/年,分别超出省定标准22元/月和1609元/年,超额完成省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截止4月底,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84837人次,发放资金7629.7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43378人次,发放资金11723.3万元;保障城市特困3248人,发放资金1333.2万元,保障农村特困31107人,发放资金9196.1万元;临时救助30506人次,发放资金2682.2万元。    

二是加强关爱帮扶。严格落实低收入家庭“单人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全面落实农村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帮尽帮。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75元/月。保障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2143人,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350元/月和950元/月。

三是推进专项治理。针对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各地重点解决。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违法违纪问题。公开通报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真正做到了精准施策、精准施救。各类救助对象均实行一户一档,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社会救助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尽快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及时清退。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全省社会救助资源库和困难群众监测预警系统,聚焦低收入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临时困难家庭等重点对象,积极开展监测预警,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现“数据配政策”“数据找人”,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对象纳入各类救助范围。今年一季度,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6000多名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数据已下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6月份完成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和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数据比对和入户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专项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

农村困难精神残疾对象是所有困难群众中的一类,该类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我们在全力做好城镇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大救助格局,将因病、因残、因学、因房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将造成其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及时移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解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承办负责人:陈平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良干  0730-887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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