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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促进企业经济效率

来源:南湖新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04-19 13:20       浏览次数: 1

4月18日经双龙工贸有限公司邀请,区安监局局长姜有对其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授课。

 

姜有为就以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进行了知识辅导。

 

1、一般违章:

(1) 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2) 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3) 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 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5)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6) 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 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2) 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3) 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4) 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5) 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 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2) 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3) 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4) 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5) 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6)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7) 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8)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9) 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10) 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11) 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12) 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13) 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14) 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15) 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16) 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17) 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