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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家坡路(金星路-湖滨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7-12 15:55       浏览次数: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家坡路(金星路-湖滨大道)道路工程已由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岳南发[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穆家坡路(金星路-湖滨大道)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南湖新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道路长1130米,宽25米,招标金额为26662989.84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路基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供水管线工程、10KV电缆入地电气工程、10KV电缆入地土建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在岳阳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子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联合体由市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由联合体双方成员合理安排。

3.1.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7月28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不署名方式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9:00时,地点为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岳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9.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3730061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付 锦

电    话:13907303286、0730-822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