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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农业委员会2020年度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

来源:南湖新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4-15 10:41       浏览次数: 1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农业、林业、水务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林水行政执法。

(二)拟订全区农业、林业、水务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负责研究全区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科技兴农,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以及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协调检查监督农民减负、惠农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等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全区经济作物粮油作物的政策性建议,制定适应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并组织办好示范点,做好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同时搞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五)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区水利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河道保洁和河道清障工作;组织指导洞庭湖岸线、河口、滩涂的治理与开发。

(七)承担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辖区内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个):

岳阳市南湖新区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防止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

 

二、人员分工

何征雁:主任;主持农委全面工作。

方  勇: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分管林业工作。

李曙锋:副主任;分管水务工作,负责南湖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张国强:副主任;分管农业工作、办公室工作、。

高  砚:水资源主任;负责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工作、扶贫工作。

余  瑜:副主任科员;五创工作、信访工作、移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