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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南湖新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8-06-06 11:36       浏览次数: 1

近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政治态度深化整治、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案件,形成有效震慑。现对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南湖新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陈湘波、湖滨街道安监站负责人谢铁军、湖滨街道湖滨社区原副书记易三定、南湖新区旅发委临聘人员邓寒竹、临聘人员林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2017年中秋节和2018年春节期间收受职责管辖范围内私人企业老板的红包礼品。陈湘波、谢铁军、易三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预备党员邓寒竹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三个月处理,邓寒竹、林娜均被调离南湖新区旅发委。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工委(党支部)要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工委(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纠“四风”、改作风,自觉强化“头雁效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抓住“老问题”、盯住“新表现”,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厉惩处的高压常态,以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南湖新区纪工委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