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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区人大政协联络办       发布时间:2022-08-18 15:10       浏览次数: 1

岳南管字〔2022〕4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

答    复

 

徐煜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筑南湖景观堤 打造舒心岳阳水景“会客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南湖旅游资源与发展现状

南湖景区是国家级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区主要景区之一,也是湖南省首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环南湖区域生态环境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旅游管理部门的的大力支持下,南湖旅游产业发展态势强劲,为南湖区域经济注入了新活力,南湖正逐渐从市民休闲景区向旅游度假区升级,成为岳阳市全域旅游的新区。

南湖景区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专家对南湖的风景特征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南湖景区属于辽阔与深远并存的湖体景观、独特的山体与岛屿景观、丰富的历史遗迹与文化、多样的生态群落景观、突出


的城景交融景观,曾获得“国际魅力休闲湖泊”殊荣。

南湖新区拥有南湖及洞庭湖双湖岸线,滨湖地带荟萃众多文物古迹,蕴含悠久的人文景观和生动的民俗风情。南湖有远古的天灯(航标灯),有明代的“五里三尚书”墓址、南津古渡等十大古迹。流传有秦始皇赶山填湖、一龙赶九龟等优美的神话故事。唐宋时期许多文人墨客也常聚集在此吟诗作画。如李白六游南湖,写意南湖“水闲明镜转,云绕画屏移”,张说诗赞南湖“云间东岭千重出,树里南湖一片明”。

二、南湖旅游项目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以项目推动为抓手,加速推进我区文旅事业发展,现目前黄梅港湿地公园(理工学院双创基地)已启动了概念编制工作,将按“整体规划、分片实施”原则加快推进;岳阳印象项目,地块报批及投资签订协议正在同步推进中;选址龙山游客服务中心,与市人社局合作共建的岳阳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项目,即将启动建设;中华大熊猫苑熊猫大集项目正在进行工程扫尾,古建部分也已进入内部装修施工阶段,为大熊猫的全面引进提供了坚实保障;以茶博城为依托打造的南湖“不夜城”项目,正在围绕“夜宴”“夜娱”“夜景”实施全方位硬件提质;龙山植物科普游览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土地调规和报批工作,预计8月份启动项目前期配套建设。

三、南湖旅游资源开发的规定

南湖是由洞庭湖派生出来的自然湖泊,属国家级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主景区之一,倚山而卧,和城而生,峰峦起伏,岸线深幽,景致秀美,有“东方日内瓦”之称,生态人文资源禀赋极高。

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核心区和洞庭湖生态明珠,南湖的开发建设应该严格遵守《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25)》《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南湖景区详细规划》、《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岳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旅游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和相关保护性规划要求,确保南湖的开发建设合法合规,相关规划要求如下:

(一)《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25)》

核心景区的保护规定:1.除与风景保护和与旅游相关的必需的设施外,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严格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2.严格控制一级保护区内居民人口规模和居民点建设规模,并应适时外迁人口。3.一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工程建设、村庄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的设置、选址、建设风貌等必须符合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本规划的相关要求。4.对一级保护区内现状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破坏景观环境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结合详细规划提出搬迁、拆除的处理方案,并逐步实施。5.一级保护区应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对风景资源及整体环境应进行长期的科学监测、分析和研究。

(二)《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南湖景区详细规划》

详规保护规定:1.除与风景保护和与旅游相关的必需的设施外,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严格禁止破坏风景环境的各种工程建设与生产活动。2.一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工程建设、村庄建设、旅游服务设施的设置、选址、建设风貌等必须符合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三)《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总规保护规定:禁止在风景区内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在风景区内修建缆车、索道、城市干道、过境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必须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建设行为和各类活动必须经市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因此,现目前受上位规划的限制,暂不建议修筑贯通南湖景观堤工程,后续我们仍将会同各部门持续推进此事。

感谢你们对南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