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1-03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服务事项 > 生育服务证办理

流动人口异地办理《一孩生育证》程序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1 00:00       浏览次数: 1

一、办证条件

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夫妻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包括无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或工作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均可办理。

二、办证所需资料

1.《湖南省一孩生育登记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1寸免冠近照2张。

三、办证流程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1.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地居住或工作一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户籍地或现居地均可办理,根据当事人申请实行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推诿。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一孩生育证登记表;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夫妻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办证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完成网上提交。

4.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网上提交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网上发证。

5.申请人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反馈信息后,即时免费办理一孩生育证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