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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18 11:51       浏览次数: 1

一、岳阳市南湖新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及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

(4)负责全区城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包括户外广告、道路占用开挖、街容店面装修、区城绿化景点景区、区城公交、停车场、广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管理,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根据岳阳市《城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

(6)负责全区文明施工、土调及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区土建施工(含装修)保洁费和土石方调配运输有偿服务费的收取。

(7)负责编制全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负责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空间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设置审批及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排水、污水管理、桥涵、夜景照明等及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路管理;负责市政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

(9)负责全区城市风景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化工作;协助和参与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

(10)负责全区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热能供应及其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11)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公交客运管理及公交客运配套设施的管理。

(12)参与全区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参与全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和工程管理。

(13)负责统一编制和报批本区城市管理、维护项目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依法应征收费用的收缴;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委托审核、审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预算及工程初审。

(14)负责全区“数字城管”12319及“市民热线”12345任务的处置,负责中心城区“五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考核评比。

(15)负责全区禁炮宣传和禁炮工作。

(16)负责全区“中小修”市政工程建设,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建设。

(17)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城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南湖新区城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

(一)收入预算

城管局2018年收入预算5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南湖城管局2018年支出预算56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3.52万元,项目支出  439.98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3.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审批专项年初预算数为 439.98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

其中:其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8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54.98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8年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无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湖城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3.5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南湖城管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9.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9.98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城管局整体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63.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财政监管资金:主要包括单位的经营服务性税后收入等。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其他财政监管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0、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表11)

12、“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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