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湖滨办事处),机构类型为机关(派出机构),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滨街道办事处和求索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岳政办函[2008]13号)从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析置出来的正科级行政支持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
3、动员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4、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5、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6、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1、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3、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街道办内设18个部门及下辖5个社区:党政办、党建办、非公联合支部、财政办、禁违办、民政办、经营办、劳保站、武装部、纪检监察室、综治办、信访办、卫计办、城建站、征收安置办、工会、安监站、资产办、湖滨社区、八仙台社区、黄沙湾社区、雷公湖社区、虎形山社区。
2.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湖滨办事处及湖滨社区、八仙台社区、黄沙湾社区、雷公湖社区、虎形山社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881.1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692.1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事业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经营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9 |
|
|
7 |
|
七、城乡社区支出 |
20 |
189.00 |
|
8 |
|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81.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881.1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
|
12 |
|
|
25 |
|
总计 |
13 |
881.17 |
总计 |
26 |
881.1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公开02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881.17 |
881.17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81.17 |
692.17 |
|
|
|
189.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881.1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692.17 |
692.1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16 |
|
|
|
|
3 |
|
三、国防支出 |
17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19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0 |
|
|
|
|
7 |
|
七、城乡社区支出 |
21 |
189.00 |
189.00 |
|
|
8 |
|
|
22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81.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881.17 |
881.17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
|
25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
|
26 |
|
|
|
|
13 |
|
|
27 |
|
|
|
总计 |
14 |
881.17 |
总计 |
28 |
881.17 |
881.1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81.17 |
881.1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64.1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1.82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7.93 |
30101 |
基本工资 |
322.33 |
30201 |
办公费 |
24.71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00.40 |
30202 |
印刷费 |
6.16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9.13 |
30103 |
奖金 |
19.62 |
30203 |
咨询费 |
6.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30204 |
手续费 |
0.21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2.62 |
30205 |
水费 |
2.10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8.00 |
30206 |
电费 |
12.45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1.16 |
30207 |
邮电费 |
3.69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8 |
取暖费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7.29 |
30211 |
差旅费 |
7.32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2 |
退休费 |
47.64 |
30213 |
维修(护)费 |
34.38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8.80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4 |
租赁费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45 |
30215 |
会议费 |
|
31020 |
产权参股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216 |
培训费 |
0.8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1.92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 |
16.48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403 |
财政贴息 |
|
30310 |
生产补贴 |
|
30226 |
劳务费 |
3.64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9.2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312 |
提租补贴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0.6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313 |
购房补贴 |
|
30229 |
福利费 |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314 |
采暖补贴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1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9906 |
赠与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51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3.25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691.42 |
公用经费合计 |
189.7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7.3 |
|
|
|
|
17.3 |
25.22 |
|
13.3 |
8.8 |
4.5 |
11.9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湖滨街道办事处 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881.17万元,较2017年增长2%;2018年总支出881.17万元,较2017年增长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881.17万元,较2017年增长2%;其中区财政拨款收入881.1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881.17万元,较2017年增长2%;其中基本支出881.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8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17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8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9.00万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调整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新增人员以及购置治安巡逻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本年总收入的100%。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88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以及购置治安巡逻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17万元,占总支出的78.55%,城乡社区支出189.00万元,占总支出的21.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881.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0.60万元增加95.5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69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5.60万元增加142.3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决算数189.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5.00万元增加14.5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环境卫生、综治治理、文明创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81.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9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7%,日常公用经费18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5.22万元,比年初预算17.30万元增加45.78%,比上年16.83万元增加49.85%,主要原因为新购置一台治安巡逻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00%;公务接待费(实为工作用餐)支出11.92万元,公务接待(实为工作用餐)批次298次,公务接待(实为工作用餐)人数2980人,比年初预算17.3万元减少45.13%,比上年16.83万元减少41.19%。三公经费支出出现了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我街道共有治安巡逻车一台,禁违巡逻车一台,因车辆已经陈旧,油耗及维修费用高,故新购置一台治安巡逻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从绩效评价情况看,认真落实各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湖滨街道在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45333”工作主线,聚力决胜项目建设,聚焦加速环境整治,聚才提升基层党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力维护社会稳定,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在党建方面,新建湖滨、雷公湖两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大力开展“社区党建特色品牌”创建;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征拆党员”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推介征拆一线有实干担当的优秀党员;落实“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积极参加区工委举办的“千名书记上党课”复赛,八仙台社区书记张岳平代表我街道参赛荣获一等奖;另外,分别开展了参观延安革命圣地、观看红色电影、3.12“植树造林、绿化家园”、5.4青年节拔河比赛、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等“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活动,廉政课堂、畅谈十九大座谈会,街道工委书记带头讲授廉政党课6次。
在综治维稳方面,成立了湖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隐患20余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指导社区调解15起;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张贴通告、横幅标语200余张,公布举报电话2个,设立举报箱10处;组织大型禁毒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开展大型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2次,组织学生500余人次参加学习。
在安全生产方面,街道分别与各社区、辖区企业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0余份对辖区内三个还建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投入了15万元建立了3个微型消防站,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了6名义务消防员,同时,对八仙台社区的地质灾害点、交通标牌等投入50余万元;2018年8月和12月,分别在八仙台桔园队地质灾害点和八仙台金星小区举办了二次大型消防演练活动;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各类安全宣传标语150余份。
在城市建设方面,成立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辖区共划分29个责任路段,明确街道班子成员为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责任人。全年共集中清理道路两旁牛皮癣、条幅1000余处,对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非法搭建广告牌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20余次,对月欣小区、金星小区、还建小区的乱堆乱放进行了大清扫,共清运垃圾、杂物200余吨,极大的改善了小区内的生活环境。
在环境整治方面,根据全区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会议精神,街道上下积极行动,组织干部和施工人员300余人次,累计投入推土机210余台次、挖掘机200余台次及其他施工设备,拆除矮围总长6081米,共计30.78万方土石,还湖面积4700余亩,确保了洞庭湖区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湖长制工作部署,全年街道级河长累计巡河216次,社区级河长累计巡河288次。6月,街道倡导党员志愿者500余人次践行“先锋护碧水,共促大保护”行动,深入开展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经过近2个月的巡察打捞,确保了南湖总体水域恢复良好;11月,对辖区内部份裸露土地进行滤网覆盖,共覆盖滤网590.55亩,安装防尘板822米;继续落实畜禽禁养工作,实行“回头看”严防反弹,并对之前积压的禁养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与梳理解决。
在民生实事方面,积极争取政府资金,用于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完成桔园队道路拓宽工程、黄沙湾社区停车坪修建、月欣小区道路提质工程、农机站屋面改造、湖滨学校家属楼改造、八仙台社区立面改造等民生工程,为居民的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我辖区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8780人,其中新增680人,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完成了市下达我办事处的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全面实行手机缴费,发放了3000余张手机缴费宣传资料,手把手教会居民如何通过手机缴费,截止12月份,缴费人数1680人,新参保210人,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10人;金秋爱心助学学生共计23人。其中通过市慈善总会泰和集团助学1人,区民政局助学8人,街道助学14人;全年大病医疗救助共救助20人,救助金额5万多元,临时救助24人,救助金额5万多元;2018年10月,在黄沙湾社区开办了30人的南湖新区SYB创业培训辅导班,实际到班人数54人,培训时间为一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61本,其中困难认定14本,再就业援助对象13人,困难人员再就业95人,并完成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任务21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52人;街道全年完成40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完成42位孕妇免费产前筛查;完成42位妇女免费“两癌”筛查;2018年新增城镇“奖扶”39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176人;办理一、二孩生育证共计141本,受理再生育证办理申请3人。
在作风纪律方面,先后开展作风督查9次,下发作风通报6期,通报批评单位17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工作人员38人次,开展提醒谈话13次;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资金大清理、财务大清查、线索大起底和涉毒涉赌问题整治、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和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治,全年发现问题线索8条1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进行监督;依据岳南纪发〔2018〕3号文件要求,对国家公职人员居民身份证件和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检查,对持有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情况进行登记,上交证照集中管理,切实加强了我街道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在征地拆迁方面,2018年我街道有省级任务枫树山棚户区改造项目246户,共计房屋拆迁面积35339平方米,全年棚改任务已于2018年上半年提前完成;全年完成131亩储备土地、城市综合体8.9.10号地块、阿波罗置换土地,交建投141亩配置土地、虎形山路五个项目清零腾地,城市综合体5.6.7号地块和置信保障房项目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全年共签订房屋拆迁协议270栋380户,其中已清零项目共拆迁房屋195栋,拆除房屋面积64213.5平方米,实现腾地483.6亩,动迁人口910人;全年共组织大型拆违行动27次,出动人员2200余人次,机械78台次,拆除违法建设174处,拆除面积达16868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辖区内违建行为,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75万元,比2017年211.10万元减少21.35万元,降低11.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街道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以及个人与家庭部分(减退休人员费用)。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