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决算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湖发改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10:32       浏览次数: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区发改局主要是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引导和调控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现有人数12人。

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局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18年度区发改局部门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66.54万元。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107.82万元。本年度和上年度变动的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 2614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324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296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66.5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为:107.82万元。本年度和上年度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66.5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07.82万元。本年度和上年度变动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项开支。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度增加14.52万,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度增加27.90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26149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3245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296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无调整预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  2614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324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29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345786元,占基本支出3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732458元,占基本支出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没有超过年初预算数,比上年度下降4335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2018年公务接待费8752元,接待批次为9次,接待人数为7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2万元,比2017年增加41.2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资产账面余额为23.54万元,为价值较低的通用设备,无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2018年度区发改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