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1-02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依法行政 > 普法园地
 
“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编稿时间:2014-12-03 10:28    来源: 市农办    字体:
 

1、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岳阳。

2、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岳阳建设纲要》,大力推进法治岳阳建设。

3、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学习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性,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5、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6、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8、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9、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11、建设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1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3、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4、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5、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16、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7、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18、人民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

19、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