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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编稿时间:2021-04-30 15:37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2020年,我局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0 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中共岳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顺利推进。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考核。结合实际,将法治工作纳入《岳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明确指标,量化分值,年终考核。三是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领导干部率先厉行法治、带头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法治思维,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抓领导带头学。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局领导除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外,还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法治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形成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做到实施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据,力求决策科学合法正确。三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质询,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严格按照《 2020 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和《中共岳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围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等,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且成效明显。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依法精准履职。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系列改革。一是完善权力事项,建立清单体系。对照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全面梳理和建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摸清家底、阳光公示。二是进行行政事项标准化。对27项行政事项进行标准化建设,包括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权利、义务、申请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流程图、行政复议、行政讼诉等内容。三是完善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协调市政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科创公司,填报行政事项实施清单181项,填报行政事项权责清单132项。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确定抽查事项清单18项。一年来,我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5次,随机抽查了44家农业生产相关企业和个体,发现有关问题6起、整改6起。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着力强化法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省、市有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文件精神,对凡属规定范围内的文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措施、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查,今年审查6件。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湖南人和人(岳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涉法事务作用,今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涉法工作事务12项。四是做好执法证换证及考试工作,将需换证的98名执法人员执法证已全部换发。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地方农业立法。根据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牵头起草的《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期施行。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关,特别是针对行政处罚案件,立足立案审批、拟处理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等4个环节,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每个案件主体、实体、程序合法和文书规范,目前,我局行政处罚类执法中法制审核实现了全覆盖。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今年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8起,其中种植业 4起,畜牧业 7起、渔业6起、农机1起。结案18起,罚款46.4万元,公示18起,公示率达100%。移交公安机关2起5 人,向县市区交办案件4起。四是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市县两级农业处罚案卷共40卷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出市级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0个,有3个案卷被评为省级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五是规范处置复议应诉案件。处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果。一是开展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江“十年禁渔”批示指示精神,长江、洞庭湖等共2200平方公里水域已全面禁捕,禁捕水域涉及9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任务涉及12个县市区。我市坚持铁拳执法,加大禁捕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3047人次,执法车辆14556辆次,执法船艇10092艘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772艘,清理违规网具15018张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38件,查获涉案人员153人,司法移送案件数量48件,司法移送人员数量74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对中心城区3个农资市场进行多次执法检查,抽检农资产品合格率98%,查处问题 18 个、责令整改6个,立案5起,保障了春耕备耕生产。三是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多次联合市公安局、市监局对中心城区生猪私屠滥宰、加工病死猪、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上市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打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查处私屠滥宰猪肉335公斤,收缴暂扣问题猪肉525公斤,收缴违法工具3套,查处非法调运生猪行为7起,有效保障了全市的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顺利进行。四是结合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开展主城区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在城区主要路口等地设置检查点,针对闯禁拖拉机进行严厉管控,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已教育、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74人次。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着力强化法治环境营造。一是制定抓普法工作计划。年初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部署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提出局本级年度重点学法内容,并下达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二是抓法治宣传培训。一方面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农民丰收节”及“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LED显示屏和移动客户端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渔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学习、国家网络安全、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等主题学习活动。三是抓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全局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学法参学率100%,考法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选送执法骨干3人分别参加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农业农村部执法骨干和农药管理培训班。组织局24名工作和执法人员参加地方性法规学法用法考试。

三、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现有制度仍有待完善。二是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度迟缓,有部分县市区未印发“三定”方案。三是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专家咨询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制度还不到位,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有待提升和改善。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进一步落实职责法定化。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监管取代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三是督促相关县市区印发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

(三)推进普法教育基层治理。一是根据确定的农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优化构建农业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送法下乡力度,通过涉农法律法规下乡进村等活动,强化涉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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