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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2018-12-29 11:08    来源: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字体:
 


袁小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美丽乡村建设 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已由市政府转交我单位办理,感谢您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研究,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实际,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决策部署,从2006年3月起先后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志愿者行动方案》、《“百村示范”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市县域及农村开展美丽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岳阳市2014--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了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时间表,下达了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书。由市农委牵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建立考评机制,明查暗访、打分排队、奖惩兑现,形成了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我市2015年起开始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岳政发〔2015〕6号),财政已累计安排规范村民建房资金达3.5亿元。建成集中建房点103个,集中建房户累计竣工6875户。近年,全市共投资11.3亿元建设乡村道路834公里,危桥改造149座,建制村通公路率、通客车率均达100%,初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遍布农村、连接城市的农村公路运输网。

您的提案建议很好,可以让广大农村所有村民机会均等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有力促进农村加速奔向小康社会。但目前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难度。一是我市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还有不少农村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还不能适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脱贫攻坚已成为当前重要工作。二是农村建设“多头”管理。很多个部门均有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没有统筹整合,分散使用,难以形成合力和明显效果。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建设、环保、卫计、城管和农业等5个部门管理;建设部门主要管理集镇,农村村场管得少。三是地方财力有限。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少,维持正常运转困难,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不多。我们会将您的提案建议向上级反映,力争逐步实现。

后段工作措施。一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宣讲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决策部署,推介各类美丽乡村建设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建设美丽乡村。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特色”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对基础条件好,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创建村从去年的30个扩大到今年的50个;对基础条件一般的村,从实际出发,抓好改水、改路、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庭院美化、“一村一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对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力度,逐步开展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村施策,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将“空心房”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先手棋,并实施“拆、建、管”并重。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空心房整治土地置换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县乡为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主体,县乡落实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彻底改变农村基础条件。四是发挥群众主体。采取宣传引导、典型引路等措施,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争取广大村民支持,让他们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尤其是在村庄规划编制、规范村民建房、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让村民当主体、唱主角,尽量尊重村民意愿,真正依靠群众办好群众的事。会同统战部门(统战部门正在开展全市统一战线深化同心美丽乡村创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行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下乡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左仕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平   0730--868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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