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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1-09-24 14:26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谭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改造保护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控制流转农民耕地的农业开发公司,在生产经营确保水利基础设施完好的问题。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民所有,而农业开发公司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不影响土地的归属。同时,为有效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我市持续开展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非农化”三年治理专项行动。对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永久基本农田(抛荒、挖塘、种树等情况)处置不力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和约谈。为确保农田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长远效益,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规模流转的,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经营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加强对农田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

二、关于由镇、村申请当地政府对原已破坏水利设施、投资、投入进行修缮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中央和省财政每年都根据年度规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要用于新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项目,岳阳楼区已于2020年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争取中央和省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另外,我们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将在2023年开始对往年实施的项目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陈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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