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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1-10-28 11:22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胡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动制定野生动物致害种养业补偿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施行,新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野生动物保护制度。2018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湘政函〔2018〕79号,文件规定在全省行政区域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目前法律法规已不断完善,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野生动物种群及数量明显增加。但是,随着野猪、野兔、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数量不断增加,野生动物致害给种养业造成的损失也相应增加,群众反响较大。我们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调研、宣传,及时向上级报告全市野生动物致害情况,为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最大程度降低种养业损失、维护群众利益作前期铺垫工作。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保障群众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将全力配合林业部门积极推动相关补偿政策出台。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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