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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2023-08-16 17:00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周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灌溉体系建设,应对极端气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市发生了1961年以来历史最严重干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实现“大旱之年无大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至农业农村局后,共完成塘堰(坝)护砌、清淤1794座,总投资19612万元;建设泵站519座,总投资6545万元,为高质量抗旱抗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多方整合资金以及理顺管理权责的问题。针对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不足等问题,今年2月,水利厅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湘水发〔2023〕2号),明确了小行动农业水利建设职责和建设任务。经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省级已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中切块一个多亿用于小型农业水利新增奖补项目,《通知》规定: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清淤整治骨干山塘(1万立方米≤容积<10万立方米),奖补标准为4万元/处。在新增奖补项目之外,《通知》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作出规定,其中2023年岳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支持建设山塘137处,其中骨干山塘40处,一般山塘97处(详见2023年小型农业水里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任务分解表)。

  二、科学编制规划的问题。2022年12月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灌区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协同实施的原则,从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小型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明确主要建设任务,目前已形成省级规划初步成果。

  三、加强日常管护的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后期管护问题是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职责是建设,竣工后作为资产整体移交项目乡镇村组,管护职责一并移交,但由于乡镇村组缺乏必要的管护资金和人员,项目管护难度大。为了强化工程管护、更好的发挥工程效益,我局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论证、专题调研,探索出以下几种工程管护模式:

  一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模式。根据“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土地流转前,经营户往往在小块土地上进行分散生产,大多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工程管护上难以形成合力;在实施“小田改大田”、“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新型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套组合拳后,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担任起管护主体,土地利用率、粮食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问题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谁受益、谁管护”。

  二是推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模式。按水系和历史沿革划为多个分会管理,每亩灌溉田收取10-15元的水费不等,用于农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大户出资+村民自筹”的模式。通过争取财政管护资金、种粮大户工程维护支出、村民投工投劳等方式确保了农田基础设施维护需求。

  工程管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单一措施很难解决,必须使用组合拳。我们认为,通过以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农田自行管护的市场化手段为主,以设立农田水利基金(负责严重损毁)+财政以奖代补为辅的综合管理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田建设工程管护问题。但基层普遍反映,目前村集体经济困难,负债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工程维护力不从心,所以要真正解决大面积的工程管护问题,建议从财政专项资金着手。我局已多次向省厅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允许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提取一定比例费用用于往年项目的工程管护,同时要求县市区也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建后管护,保证工程项目长久运行。

  感谢您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承办负责人:陈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秦谦  0730-88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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