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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编稿时间:2023-10-20 11:35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现采用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根据比选结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三、比选方式

  (一)供应商的比选

  组织局机关办公室、财务科、机关纪委,邀请局领导出席,召开比选会议确定比选结果。比选过程中如有投标文件内有关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情形,则该项分值直接予以0分评定。比选评分分值构成见《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表》(附后)。

  (二)供应商的选定

  根据比选结果排序,取第1名和第2名为该定点服务项目供应商,根据具体维修和保养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特别说明:如果选定供应商非我局已有公务车辆所属品牌4S店,则我局正常使用的公务车辆保留且仅限于保留在该品牌4S店维修和保养的权限且不受该项目比选结果和对应签署合同的约束;其他事项根据公务车辆购置合约约定事项优先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下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供。

  (一)具有法人资格、合法存续、运营状况良好的与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3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5.投标人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注明场地面积),非投标人产权的另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在职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四)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五)投标人须已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并提供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应提供对本项目的《维修质量保证、服务保障承诺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可免费接送车承诺、岳阳市城区免费应急救援承诺、免费检查承诺、免费质保期承诺、设备保修期承诺、维修时间承诺)。

  (七)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三类(含)及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备案);经营场所须位于岳阳市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临港汽车城视为岳阳楼区);供应商可提供上门接送维修车辆服务。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2:00

  (二)投标文件数量:一式三份,牛皮纸文件袋密封并签章。

  (三)地点及联系人: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岳阳楼区琵琶王路226号)办公楼205室;联系人:刘卫;联系电话:8687995。

  附件:1.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表

  2.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报价表

附件1、2: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比选评分表、机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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