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评估工作,为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在我市君山区部分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查组作业人员、水域和日期
组 长:王崇瑞 18390806260
组 员:周嘉杰、普金徽、刘栋
作业人员:4~6名
捕捞船:1艘
作业水域:洞庭湖君山水域和长江君山段水域等
作业日期:2023年12月16日-12月21日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本次主要对君山区部分水域食鱼性鱼类进行专项监测调查,主要作业方法为人为捕捉和专用网具捕捞。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监测调查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此次监测调查工作,实施行程报备制;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渔政执法机构和调查组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捕渔获交由当地渔政执法机构按依法依规处置。
2.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属地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类干扰或破坏行为,有效保障监测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3.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为本次监测调查活动的配合责任单位,派专人参加,对下网和起网等监测调查活动做好摄像、拍照等资料保存工作,全程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附件1∶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2)特002号
附件2: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10号)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2)特002号
附件2: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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