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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岳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编稿时间:2019-06-24 08:37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专门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岳编办通〔2018〕103号,核定市农委行政编制7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6名。2018年,我局实有人员288人,其中在职人员15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2人。设置27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科、发展计划科、行政审批科、乡村振兴工作科、新农村建设科、县域经济发展科、农村经营管理科、外经外贸与市场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可再生能源科、粮油作物科、经济作物科、畜牧管理科、兽医药政管理科、渔业管理科、农垦管理科、农业产业化指导科、农产品加工发展指导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子管理科、植保植检土肥科、农机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人事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岳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岳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岳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岳阳市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市农村经营服务站5个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岳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站)、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岳办发〔2015〕23号,我委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筹资筹劳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

5、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原国有农场体制改革。

6、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7、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9、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等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和饲料、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组织疫情扑灭;承担全市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1、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上报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

1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6、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监督管理外来物种。

17、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8、配合做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要包括:(1)加强对县市区工作业务指导、管理和考核。(2)完成督查调度、联络履职、对接协调、小康宣传、交办工作等目标任务。

2、龙头企业培育工程。(1)组织6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省“百企”项目;(2)国家级龙头企业争取1家;(3)组织开展食品加工产业和重点龙头企业帮扶,重点帮扶9家食品加工龙头企业。

3、休闲农业发展工程。(1)争创国家5星级休闲农庄1个,4星级4个;(2)争创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1个、省级示范点3个。 (4)新型经营主体培养工程。年内新增家庭农场500家;指导办好省、市级示范合作社。认真组织我市40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动态监测,确保验收合格。

4、茶叶产业发展工程。新扩、改造良种茶园20000亩,加工黄茶5000吨。

5、稳定粮食生产。按照计划落实两区划定任务,发展优质稻面积达到159万亩。

6、禽畜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建成10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4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7、7万亩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景港镇稻虾综合种养2018年新增8000亩,达到13000亩;注滋口镇稻虾综合种养2018年新增5000亩,达到15000亩,制定《稻虾综合种养技术规范》标准;申报小龙虾地理标志区域性品牌、注册1个小龙虾企业商品、获受理通知书;培育1个采购、加工、仓储的龙虾加工企业。

8、完成脱贫攻坚大会战,做好行业产业扶贫、驻村扶贫工作。

9、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屈原、华容现代农业示范区、洞庭湖绿色食品产业园、台湾农民创业等农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岳阳黄茶、平江豆干、华容芥菜、汨罗粽子、洞庭小龙虾等地域特色产业;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促进土地流转;推动规范村民建房、农村集中建房点由点到面、整域推进、新建30栋以上集中建房点100个以上;抓好农村环境治理,力争岳阳进入美丽乡村建设省及全国先进行列;推进屈原农村改革集中区创建;加快君山你快去改革发展;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完成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河长制任务。

10、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大调研活动,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目标任务;

11、菜科所不产生违章建筑、禁违拆违措施全面落实。

12、推进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完成改革任务。

13、抓好预算管理及非税执收。部门预算管理按要求完成目标申报、目标科学,资金管理规范、绩效跟踪、绩效评价配合到位,按时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报告,问题整改到位及时。

14、按照规定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

15、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编制工作。

16、落实平安创建任务,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

17、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网络舆情等,做好重大信息及应急处置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4415.96万元,其中:全年财政拨款收入4296.9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372.28万元,年中追加其他2924.68万元)、其他收入119.00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40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4.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51万元,其他12.13万元),项目支出1751.41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实际支出45.01万元,较2017年41.80万元,减少3.21万元。

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依据

1、《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发〔2019〕11号);

2、《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二)目的

通过对2018年度市农业农村局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原则、体系、方法

1、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岳阳市2017年度农业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相关部门问卷调查等。

(四)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开展绩效自评要求,组成以邹国良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掌握了政策,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调查表。

2、组织实施:核查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对内设机构,根据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绩效考评。针对市农委工作职能和履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满意度调查、测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市农业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402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71万元,占总支出56.49% ;项目支出1751.41万元,占总支出的43.51%。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18年“三公”实际支出45.01万元,较2017年41.80万元减少3.21万元,减少7.68%,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13.22万元,较上年37.40万元减少24.18万元,公务用车及维修运行费用31.79万元,较上年4.40万元增加27.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工作合并进行,乡村振兴、空心房整治、畜禽退养、中心工作增加,上级督查检查要求高,公务用车开支增加。

3、公务卡情况分析。2018年市农业委员会公务卡刷卡102.35万元,公务消费卡使用占授权支付额度的76%。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项目使用情况:①农业技术推广及病虫害控制专项:77.28万元;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160.17万元;③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及农业环境保护专项:42.57万元;④农业行政执法及农民负担监管专项:37.32万元;⑤省农博会及农业节会:65.98万元等。

5、对农林水事业补助情况分析。主要用于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环洞庭湖区实验建设补助,产业扶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坚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农委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办公室统一调节使用,发挥其效益,特别是按照市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证能用则用的原则,对不能用的资产,采取先处置后购置,保证了资产的安全高效。同时对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添置了部分急需的固定资产。截止到2018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1571.04万元。

7、部门整体节余资金分析。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节余1436.0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按制度运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资产配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差、车辆使用等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各项中心工作和政府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2018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完成,完成了对市县区各项业务指导、管理和考核,全市已经通过省考核验收。全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5家,分别超出目标任务1家和9家;全年新创国家级合作社12家,完成40家国家级专业合作社动态监测,国家验收合格,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56家,超目标任务56家;9家重点食品帮扶企业帮扶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新扩茶园20000亩任务,黄茶产量7281吨,超额目标任务2281吨。全面完成粮食功能区337万亩和棉花生产区160万亩“两区”划定任务,全市优质稻面积160万亩,增长28%;围绕平江县摘帽、109个贫困村退出、全市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的目标,完成了产业扶贫和驻村扶贫任务,通过省、市验收。落实市政务中心部署的放管服“最多跑一次”任务全面完成,屈原区农村集中改革、土地流转、集体资产清查等涉农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按照要求全市退养畜禽养殖场(户)2632户、共125.74万平方米;农业面源污染在中央投资项目在临湘、岳阳、汨罗、华容、湘阴、云溪等全面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全市减少使用量5818吨,减负2.4%,农药使用量减少224.49吨,减幅4.26%;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涉及到的矮围网围201处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依法调整养殖经营承包合同902个,76个重点湖泊,已解除70个,实现人工天养;规范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空心房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大棚房整治任务等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建设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2180元,其中;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52个;无公害水产品标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休闲农业创建任务完成。

2018年,全市农林牧副渔增加值339.37亿元,同比增长3.6%;全市农民人平人均可支配收入15513元,同比增长8.7%;农村大局和谐稳定,2018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全力投入防控,没有发生重大流行疫情和重大农安事故,没有发生涉农群访事件和涉农恶性案件。

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非税任务完成并通过审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干部队伍、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禁违控违、调研及内部办公楼建设等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市级综合绩效考核,获得优秀并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考评细则,绩效评价组认为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确保全市各项社会稳定,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振兴乡村战略提供了优质的保障服务。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等级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努力的方向

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专项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今后的工作,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计,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8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83

153

184%

经费控制情况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1.80万元

38万元

45.0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4.40万元

9万元

31.79万元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4.40万元

9万元

31.79万元

2、出国经费

0

0

0

3、公务接待

37.40万元

29万元

13.22万元

项目支出:

737.47万元

185.25万元

1751.41万元

1、业务工作专项

737.47万元

185.25万元

1751.41万元

2、运行维护专项

0

0

0

公用经费

87.61万元

216.89万元

171.34万元

其中:办公经费

1.78万元

8.10万元

18.83万元

水费、电费、差旅费

18.01万元

28万元

30.9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

0

5万元

9.91万元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8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0

0

100

0

0

100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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