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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
编稿时间:2021-08-31 17:02    来源: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农业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下级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指导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岳办〔2019〕53号核定,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综合科、政策宣教科、法制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直属五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00.4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25万元,增长20.23%。

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由原市渔政管理站、市农机监理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合并组建而成的执法机构,2019年执法支队建账后将市渔政项目资金账户并入其他资金账户370万元;二是从中央、省级争取对我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三是“十年洞庭湖”禁渔期正式启动,省、市政府加大了农业执法队伍装备配置、渔业“禁捕退捕”执法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3.13万元,占90.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2.26%;其他收入94.74万元,占7.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17万元,占64.91%;项目支出437.46万元,占35.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0.5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4.76万元,增长111.21%。

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由原市渔政管理站、市农机监理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合并组建而成的执法机构,2019年执法支队建账后将市渔政项目资金账户并入其他资金账户370万元;二是从中央、省级争取对我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三是“十年洞庭湖”禁渔期正式启动,省、市政府加大了农业执法队伍装备配置、渔业“禁捕退捕”执法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53%。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8万元,增长67.18%。

主要原因是:从中央、省级争取对我市执法队伍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十年洞庭湖”禁渔期正式启动,省、市政府加大了农业执法队伍装备配置、渔业“禁捕退捕”执法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3万元,占6.7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5万元,占2.54%;农林水(类)支出831.19万元,占90.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52万元,支出决算为9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中的预算数全部在农林水(项)中体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决算表中的预算数全部在农林水(项)中体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中的预算数全部在农林水(项)中体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表中的预算数全部在农林水(项)中体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指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指标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指标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指标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8.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0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和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的9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增加5.11万元,增长96.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更新了一台执法车辆,二是改革过程中上半年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记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比上年降低0.0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1万元,占4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2万元,占51.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2万元(公车购置15.18万元在其他资金中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2万元是用于更新公务用车1辆的购置税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6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0个、接待人次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26%。本年支出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1%。项目支出30万元,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三峡后续工作中用于洞庭湖增殖放流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34万元。增长121.13%,主要原因是:“十年洞庭湖”禁渔期正式启动,“禁捕退捕”执法公务船、差旅费等执法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3万元,用于召开第一届支队党委成立会议,人数77人,内容为会议场租及工作用餐;开支培训费0.36万元,用于支队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处级干部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2020年下半年岳阳市委党校举办的县处级干部进修班。2020年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专门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办〔2019〕53号),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岳阳市农业农村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0名,2020年末实有76人,其中在职46人,离休1人,退休29人。设置9个内设科室,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综合科、政策宣教科、法制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直属五大队。

(二)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农业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下级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4.负责对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5.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6.指导全市农业投入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一)完善机构设置,强化执法保障

1.完善运行机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2018年5月组建成立的新单位,为确保机构设置、经费保障适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形势,支队多次上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争取到了最理想的机构“三定”、党委设置、经费保障等上级批复。今年2月份,根据市委编办“三定”方案,局党组重新任免、提拔28名支队副科实职以上干部,4月初,办公室按照新“三定”重新设置,所有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4月17日,支队召开党委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支队第一届党委和纪委,同步成立8个支部,支队党的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日,支队举行了正式挂牌仪式。10月16日,支队第一届工会也选举成立,干部职工有了自己的新“娘家”。

2.强化配置保障。今年4月份,支队投入十余万元对办公院落、标识标牌、门禁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改善了办公环境,提升了单位整体形象。同时对渔政执法趸船进行了改造,设立了功能齐全的岳阳渔政综合指挥中心。添购了一批高频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和高清红外夜视仪等执法装备,并为一线渔政执法人员专门配备了防晒服。经争取,农业农村部已批复我支队承担湖南(岳阳)渔政执法基地项目,本月将有1艘50吨公务船以及2艘高速全铝合金双发快艇(总价近600万元)陆续交付我支队使用,用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支队的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3.完善管理制度。支队先后出台、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农业违法案件线索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切实规范内部管理。经过申报、第三方核查、农业农村部复核等程序,支队于今年3月份被评为农业农村部首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

4.宣传有声有色。今年以来,支队高度重视对外宣传工作,在禁捕退捕、农资打假、农机安全、支队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媒体立体宣传,亮点频出,社会反响良好。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莅临岳阳调研禁捕退捕工作,给予肯定;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以部、省联合形式,在岳阳市举行2020年洞庭湖“清湖行动”启动仪式,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亲临指导,岳阳、常德、益阳3市2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截至目前,岳阳广播电视台、岳阳日报、红网岳阳站推出有关新闻报道200余条。其中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学习强国、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直接采用近30条。同时,上述央媒、省媒深入岳阳采访,推出了一批深度报道。

(二)重拳执法整治,倾力护航“三农”

今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支队立案数较去年有所下降,截至目前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8起,其中种植业 4起,畜牧业 7起、渔业6起、农机1起。结案18起。罚款46.4万元,案件公示率达100%。移交公安机关2起5 人,向县市区交办案件4起,交办线索120余条。

1、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支队先后十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中心城区生猪屠宰和肉类市场整治执法行动,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加工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查处私屠滥宰猪肉450公斤,收缴违法工具3套,提高了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引导广大肉类摊贩守法经营。为积极履行好湖南“北大门”监管责任,支队加大对重要道路卡口县市区非洲猪瘟检查站的督导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今年至今已查处非法调运生猪行为7起,立案7件、结案6件,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2.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从大年初三起,支队全员取消休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支队执法人员深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定点屠宰场等活禽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督促经营业主拆除活禽销售设施,禁止水生野生动物交易,全力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截至3月20日,支队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经营门店430个次,超市40家次,餐饮单位20个次,与市场监管、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尽自身最大努力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取得最终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3.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根据2020年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支队组织对中心城区巴陵大桥农资、花板桥农资市场、八字门农资市场等3大市场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含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合规经营情况,并对县市区农资经营门店进行监督检查。行动中共检查门店409 家、抽检农资产品合格率98%,查处问题 18 个、责令整改6个,保障了春耕备耕生产,有力彰显了农业农村部门护农爱农的担当和使命。

4.开展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6月18日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领导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出了重要批示。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岳阳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支队全体执法人员放弃端午节和多个双休日假期,联合多部门开展禁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启动战时行动机制,在渔政趸船设立24小时值班备勤中心,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协调、组织、支援各县市区渔政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并组建巡查督导组,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轮流下县市区督导当地依“一县一策、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对重点水域、交叉水域禁捕情况开展重点巡查、督查,协调解决了新墙河、游港河等地禁捕责任主体划分不清等问题。截至11月底,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8304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56辆次,出动执法艇10092艘次;查办违规违法案件138起,查获涉案人员153人,涉案渔获物1017.36公斤,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72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15018张顶,其中移送司法案件48件,移送司法人员74人,禁捕水域基本实现“四清”“四无”目标任务。特别是原渔都码头存在十余年的20余艘大型涉渔船舶已在10月份全部清理完毕,渔政码头环境面貌大为改观。11月份,受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指派,支队抽调6名精干执法人员组成巡航执法组,乘中国渔政022执法船参与2020年秋冬季长江禁捕巡航,巡航水域为长江湖南至上海段、长江口水域,航程2000多海里,有力地震慑了长江中下游水域非法捕捞分子。

5.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整治行动

支队结合我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和主城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先后两次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开展拖拉机交通问题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在八字门水果市场红绿灯路口、康王工业园钢材市场十字路口、湘北大道十三中红绿灯路口、洞庭大道鹰山红绿灯路口等拖拉机经常出没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并设置检查点,针对闯禁拖拉机进行严厉管控,严格查处拖拉机超重、超载、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已教育、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7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现场行政拘留1人,强制扣押、报废拖拉机3台,有效规范了全市拖拉机道路安全驾驶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送出去,请进来”的原则,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选送执法骨干3人分别参加全省农业法治培训班、农业农村部执法骨干和农药管理培训班。组织支队相关14名执法人员参加地方性法规学法用法考试。现有持证执法人员41人,持证率达89%。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群众满意度高,相对人认可度高。今年,支队共有2卷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选送参与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市级案卷中,有3卷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全年暂无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无向人民法院上诉的案件。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我单位全年收入1,327.87万元,其中: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233.13万元、其他收入94.74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2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17万元,占64.91%;项目支出437.4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我单位“三公”实际支出22.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1万元。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2020年我单位1,2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17万元,占64.91%;项目支出437.46万元,占35.09%。

2、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2.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2万元、公务用车及维修运行费用11.11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增加5.11万元,增加96.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更新了一台执法车辆,二是改革过程中上半年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记账。主要原因是我们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项目使用情况:①农产品质量安全17.23万元;②执法监管:60万元;③农业生产发展:125万元;④三峡后续工作:30万元;⑤城区岸线水域环境整治及农业执法205.22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坚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我单位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办公室统一调节使用,发挥其效益,特别是按照市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证能用则用的原则,对不能用的资产,采取先处置后购置,保证了资产的安全高效。添置了部分执法急需的固定资产。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14.23万元。

6、部门整体节余资金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节余556.9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按制度运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资产配置使用、接待、会务、因公出差、车辆使用等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3、各项中心工作和政府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强化执法保障。二是重拳执法整治,倾力护航“三农”,今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支队立案数较去年有所下降,截至目前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8起,其中种植业 4起,畜牧业 7起、渔业6起、农机1起。结案18起。罚款46.4万元,案件公示率达100%。移交公安机关2起5 人,向县市区交办案件4起,交办线索120余条。为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春耕备耕生产、禁捕退捕、拖拉机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得到有效保障,有力彰显了农业农村部门护农爱农的担当和使命,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努力的方向

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专项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今后的工作,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计,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二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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