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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委员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编稿时间:2015-12-02 09:23    来源: 执法支队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市农(肥料)罚〔2015〕2号

销售的复混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案

岳阳县步仙桥供销社魏庆生资点

陈书良

2015年5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湖南省农业委统一部署,对全市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样,岳阳县荣西路生资公司个体工商户蒋小朋销售的由湖北华丰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于等于40% (25-6-9)“诺维尔”牌复混肥料,经抽样检测,有效成分实测值为30.9%( 29.88-0.73-0.28),总养分、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有效成分含量均与登记批准登记的内容不符。

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岳阳县步仙桥供销社魏庆生资点于2015年8月3日将11500元罚没款交到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岳阳市农业局于2015年5月1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2

岳市农(种子)告〔2015〕4号

经营劣种子案

岳阳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70733903-2

陈小庆

2015年5月4日,我局执法队员按省农业委统一部署,对全市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在当事人仓库内抽取到由湖南北大荒种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H优159”水稻种子,经送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该品种发芽率为66%(质量标准发芽率80%),检验结论:发芽率不合格,判定为劣种子。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岳阳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0将33460元罚没款交到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岳阳市农业局于2015年9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3

岳市农(农药)告〔2015〕3号

经营假农药案

周益层

个体工商户

周益层

2015年8月5日,我委执法队员按省农业委统一部署,对全市辖区内的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抽检,在当事人门店内抽取到由河南省柘城县新威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苏云金杆菌”农药样,经送样检验,该样品中检出含有未经登记成分“氯虫苯甲酰胺、吡蚜酮、己唑醇”,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判定为假农药。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周益层于2015年11月23日将5328元罚没款交到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岳阳市农业局于2015年11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4

岳市农(农药)告〔2015〕4号

经营假农药案

岳阳县湘农农资有限公司

430621000009588

姜子会

2015年8月7日,我委执法队员按省农业委统一部署,对全市辖区内的农资市场进行监督抽检,在当事人门店内抽取到由河南省柘城县新威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苏云金杆菌”农药样,经送样检验,该样品中检出含有未经登记的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成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判定为假农药。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岳阳县湘农农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将3000元罚没款交到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岳阳市农业局于2015年11月1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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