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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农(种子)告〔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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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劣种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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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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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33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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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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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我局执法队员按省农业委统一部署,对全市辖区内的主要农作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检,在当事人仓库内抽取到由湖南北大荒种业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H优159”水稻种子,经送湖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该品种发芽率为66%(质量标准发芽率80%),检验结论:发芽率不合格,判定为劣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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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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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0将33460元罚没款交到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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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局于2015年9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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