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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农
(种子)罚〔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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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 |
王自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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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岳阳市巴陵大桥农资市场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
“珍甜糯66”、“超甜彩香糯”、“黄金糯玉米”、“京香玉2000”、“广甜183”、“超甜38”、“白玉糯”等7个不同品名的玉米种子。同时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了涉及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的《蔬菜种子发货清单》、《销售信誉卡》和《物流托运单》单据共103份。6月2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事人确认的《蔬菜种子发货清单》、《销售信誉卡》和《物流托运单》单据中的不同客户、品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详细的统计。当事人承认推广、销售的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珍甜糯66”、“
水果玉米”等25个不同品名的玉米种子。经查证,这25个不同品名的玉米种子属应当审定未经审定通过的玉米种子。 |
王自周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其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种子法》
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给予王自周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珍甜糯66”、“水果玉米”等25个不同品名的玉米种子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8827元,没收“白玉糯”、“黄金糯玉米”、“广甜183”、“珍甜糯”、“超甜彩香糯、“超甜38”、“京香玉200”7个不同品名的玉米种子共计28包;
3、罚款人民币28000元。 |
2016年9月23日,王自周将肆万陆仟捌佰贰拾柒元罚没款交到指定的银行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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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
委员会
201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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