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屈原管理区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精神,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实施原则
本次面试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监察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本次面试包括各科目试教和音乐专业技能测试。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公示后,各专业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领取
时间:2018年9月22日
地点:屈原二中
领取面试通知:2018年9月20日17:00前,试讲入围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西侧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内容
试教主要测评考生的实际课堂教学能力。试教内容:高中1-2年级现行教材中选取任一教学片断。音乐学科除试教外,另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五、面试程序
1、抽签。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于8:00前到达指定考点接受封闭管理,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20开始抽签确定试教顺序。
2、拆封试题。8:30各学科组开始按照试教安排表上的次序,安排第一名参加试教的考生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到备课室开启该科目试教课题。
3、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8:40第一位考生在备课室撰写课题教案。15分钟后,联络员带下一位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依此类推。教具由考点提供,考生不允许携带任何参考书籍资料和教具进入备课室。
4、试教。9:30开始试教,考生在联络员的带领下,按顺序到指定讲课室,在主考官的主持下进行试教。每位考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5、记分。各考官根据考生试教的情况,对招聘教师试教进行评分,每个科目的两名考生全部试教完后,评委根据考生试教情况统一评分。
6、评分。记分员记录考官评出的分数,所有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总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试教成绩。
7、成绩公布。记分员按照规定的计分办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签名,再经现场监督员复核并确定签名后,将该考生的《成绩汇总表》和所附各考官的《评分表》一并交主考官,主考官审核后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名确认。最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该名考生的试教成绩。
8、离场。主考官宣布成绩后,该考生在保卫人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9、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报考音乐教师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音乐科目试教完毕后进行。测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评委填写《音乐考生技能测试考核表》,并当场打分,签名。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评分。
综合成绩(高中政治、高中化学)=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综合成绩(高中音乐)=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40%
按招聘计划分类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七、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邀请区纪委、区人大、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参与全程监督。评委统一由区外专家担任。试教共设1个讲课室、1个备课室和1个候考休息室。讲课室设监督员1人,工作人员2名,备课室设监督员1名,工作人员1名,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能测试教室根据测试要求另设。
八、工作纪律和要求
1、考生到达考点后接受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未经联络员带领,考生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2、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3、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无线接收器材进入面试考点。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候考室管理,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面试题目和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有携带者需在进入考场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发现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的(未事先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5、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30-5722366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730-5720177
区人大 0730-5722492
区检察院 0730-5711989
区总工会 0730-5720901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