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海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9〕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02-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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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海林同志任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锁铭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永胜同志任岳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1号),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