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二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7〕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08-0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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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二良同志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楼景区管委会、君山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李永红、彭利余同志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丽文同志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火保、戴金波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

蒋文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宗福同志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