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邱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15〕5号 )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06-0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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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邱虹同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兼)职务;

刘衡岳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辉良同志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海林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常务秘书职务;

陈平刚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冯毅、陈胜根同志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新韬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毛贻忠同志岳阳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张政协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邹坤光同志岳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张伟同志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梁松林、何灿文同志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鸣、张其瑞同志岳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江同志岳阳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春初同志岳阳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检保同志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俭同志岳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世忠同志岳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皮梅芳同志岳阳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国华、胡建同志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小亚同志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刘泽江同志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秦乐辉同志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永忠同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继军、林新湘、吕新民同志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岳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赞国同志岳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因本次机构改革撤并、更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逐一办理免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