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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微科普丨什么是劳动工资统计(一)

编稿时间:2024-04-15 09:57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什么是劳动工资统计

  劳动工资统计是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而开展的统计调查。

  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有什么用

  劳动工资数据事关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它是以下几方面的重要依据:

  劳动工资的统计对象 

  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

  但一套人马多块牌子、寺庙、宗教场所、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只有兼职人员没有工资发放行为的单位不属于劳动工资的统计对象;个体经营户不属于法人单位,也不属于劳动工资的统计对象。

  劳动工资的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的统计范围为全部地域内的一套表法人单位和非一套表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在本地区以外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人员和工资应包含在法人单位中。

  法人单位、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需独立填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其上级法人单位在报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时不能包含其数据。

  举个例子

  长沙某集团公司总部为法人单位,集团成员还包括:长沙子公司,为法人单位;湘潭分公司,为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株洲分公司,为产业活动单位。

  上述公司中,法人单位长沙集团公司总部和长沙子公司,以及视同法人单位的湘潭分公司均应独立填报统计报表;株洲分公司的数据应由长沙集团公司总部汇总后一并报送,株洲分公司不需要填报统计报表。

  劳动工资的调查内容

  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内容是调查对象(单位)中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情况。

  劳动工资的统计原则

  (一)从业人员统计原则:“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 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 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统计,不论由谁发放工资都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统计。

  ✨ 通过开户银行、财政机构、建筑总承包方代发工资的,从业人员仍由原委托发放工资的单位统计。

  “谁发工资谁统计”不能简单理解为谁直接交付了工资,还应考虑谁确定了员工的工资标准、核算了工资额,并在单位财务账目上体现了工资支付。

  (二)工资总额统计原则:“何时发放何时统计(预发工资除外)”

  🌟 何时发放的工资应统计到对应的报告期内。如:一季度单位填报工资总额数据时,应以1月1日至3月31日实际发放的工资财务账及相关凭证为填报依据,应发未发的工资不能统计。

  🌟 补发工资、奖金等应统计在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总额中。

  🌟 逢节假日提前预发下月的工资,仍应统计在应发月的工资总额中。

  举个例子

  某公司工资实行错月发放,每月20日核定当月员工工资并制作《工资明细单》,次月5日实际发放,则该公司在填报6月工资总额时,应根据5月《工资明细单》计算,在填报7月工资总额时,应根据6月《工资明细单》计算,以此类推,该公司全年工资总额的统计应当依据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的《工资明细单》计算填报。

  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方法

  规上单位采用全面调查,企业通过“一套表平台”按月报送基础数据;

  规下单位采用抽样调查,被选中的样本单位通过“非一套表平台”按月报送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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