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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消费品市场成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载体

编稿时间:2021-03-24 10:31   来源:长沙市统计局  

一、改革开放是长沙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分水岭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创造奇迹。2018年长沙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1003.41亿元,剔除价格因素,是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的2.87亿元、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的16.85亿元的404倍和122倍,作为社会财富重要标志的人均GDP2018年达到136919元,而1952年、1978年仅为89元和370元。整体经济突飞猛进是经济社会领域各环节综合发展的成果,消费品市场是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65.04亿元,为1949年0.92亿元的5206.6倍,年均增长13.2%;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年均增长9.9%,比GDP年均增长速度高0.6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发展变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至1965年为第一阶段,1966至1978年为第二阶段,1979年至今为第三阶段。1949年至1965年我国处于新中国成立后的恢复期,在经历了近百年战争动荡之后,百废待兴,生产力低下,发展环境封闭,物资供应匮乏,虽然经历了自然灾害和政策的调整,但相对平和、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还是保障了消费品市场恢复性发展,这一时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为9.1%。1966年至1978年全国处于“十年内乱”的文革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停滞,这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仅为6.8%。至改革开放的1978年我国虽经30年发展但仍在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而努力,消费品市场发展持续缓慢,1978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只有7.72亿元。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开放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根本性转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指导思想指引下,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与完善,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长沙消费品市场伴随着整体经济的加速发展变得充满活力,1978-2018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为17.4%,扣除物价年均增长速度为12.6%,远高于1949-197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速度7.6%(扣除物价年均增长速度为6.4%)。

新中国成立后长沙城市行政地域有较大的扩大,消费品市场空间得到拓展。1949年长沙土地面积为112.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309.2万人;1978年长沙土地面积为3995.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为458.2万人;2018年长沙土地面积为11819.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增加为728.86万人(常住人口为815.47万人),人口大幅增长是消费扩张原因之一,但相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06倍、改革开放40年来617倍的增长,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提速、提质才是决定长沙消费品市场迅速发展的根本性因素。1949年长沙人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元,1978年人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01元,2018年长沙人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9293元,实际上人均数据更能直观地说明问题。

二、摆脱贫困,解决温饱,迈向小康,消费品市场成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

新中国建立至今,中国人民经历了摆脱贫困,解决温饱,迈向小康的艰难历程。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加速实现,消费品市场成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

消费品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居民生活水平变化是消费品市场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调查资料表明,长沙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52年的131元、1978年的327元增加到2018年的507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52年的48元、1978年的143元增加到2018年的2971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所拥有的资产也大幅提升,以银行存款为例,1950年长沙城乡居民储蓄余额总计仅仅只有73万元,1978年也只有1.14亿元,2018年已经达到5692.08亿元,居民收入及资产的迅速增长为购买力增长提供保障,为长沙消费品市场有效需求的持续、稳定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40多年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比改革开放前30年明显加快,改革开放前努力了30年的温饱问题迅速得到解决,1980年长沙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3.2%,1983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65.3%,保持在刚刚脱贫仍在温饱最低线上徘徊的水平(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用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判定生活发展阶段的一般标准:60%以上为贫困;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40%以下为富裕);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整体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市场供应日趋充足,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生活消费水平也迅速提高,1988年长沙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8.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52.8%,基本宣告解决温饱问题;近30年来长沙居民恩格尔系数更是加速下降,2018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5.9%、25.5%。用这一指标衡量,长沙居民总体生活消费正在踏实地向高层次的小康迈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不断取得伟大成就,短缺经济成为过去,凭证供应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成为历史,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消费品市场日益丰富多彩。居民拥有的主要耐用消费品变化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消费品市场的发展状况,改革初期,连诸多现在被认为是基本、普通的生活用品,相对于绝大部分居民家庭而言都是“奢侈品”而无法拥有,历史数据表明,1981年长沙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才拥有2台照相机,1台洗衣机,而且从与现在可比的角度看,目前人们常用的耐用品当时还仅仅只拥有这2种;10年后的1991年情况大为改善,家用电器成为市场热销商品,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已经拥有31台照相机,89台洗衣机,80台电冰箱,78台彩色电视机,1台空调。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在加速实现,1997年左右家用电脑、健身器材、移动电话等消费品开始迅速普及,2001年左右家用汽车开始走进普通家庭,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在快速提升,2018年长沙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家用电脑、空调器、健身器材、移动电话分别达69台、92台、239台、10.0台、262部,其他诸如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等等都已经饱和;农村居民所拥有的提升生活水平的耐用品也同样从零增加到较高水平,2018年长沙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计算机、空调器、健身器材、移动电话分别达57台、47台、172台、3.1台、290部。通过多年持续积累,大部分的居民消费品拥有量已经非常充分,近年来升级换代类商品成为市场销售热点,居民拥有的主要耐用消费品的品质持续快速提升成为主旋律,消费者对个性化、多样化商品的需求不断提升,智能、绿色、大品牌、高品质商品受到市场欢迎,商品品质提升是当前消费品市场的主旋律。以改革开放前人们难以企及的家用汽车为例,2004年左右家用汽车逐步趋向普及,当前上一波热销的汽车正逐步进入更新换代阶段,而更新往往伴随着品质、品牌的大升级,今后量、质同步提升的特点更加突出,以目前长沙汽车类商品零售额排名前15位,分布在奔驰、宝马、上汽大众、凯迪拉克、保时捷、林肯、保时捷等品牌的单位为例,2018年实现的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在全市有汽车类商品销售的限上企业实现的零售额中占比达19.6%,行业信息表明,高品质汽车的销售在近几年仍将保持高增长,以奔驰品牌为例,2017年长沙销售奔驰品牌汽车就已经接近1万台。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居民消费品品质的提升将逐步代替数量的增加成为主旋律。

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消费品市场带来无限生机和活力

改革开放以前,在单一的计划经济环境下,企业(单位)数量少、规模小且或多或少具备一定的行政职能,这种状况和当时的计划经济、短缺经济相匹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及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作为市场主体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也相应地转变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竞争机制作用下,企业规模及实力迅猛发展。改革开放的核心突破是所有制结构的根本性调整,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所有制结构变化为改革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决定性基础,市场经济体系下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主要推动力。消费品市场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消费者在市场上占有相对有利地位,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具备坚实的基础。

1978年长沙商业机构共计1605家(当时的长沙包括市区<含郊区>和长沙县、望城县),其中国营商业950家,供销合作社257家,合作商店小组360家,个体小商贩38家;饮食业机构合计270家,其中国营饮食业119家,供销社饮食业52家,合作饮食小组75家,个体饮食业24家。按当时的统计口径,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为6.46亿元,其中商业零售额、饮食业零售额、工业零售额、其他行业零售额、有证摊贩零售额分别为5.87、0.23、0.20、0.14、0.0022亿元,商业零售额、饮食业零售额、工业零售额、其他行业零售额由国营及集体所有制单位实现。1978年的长沙消费品市场规模很小,市场主体实力薄弱,所有制结构单一,个体经济占比很小,国有、集体经济之外,基本没有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流通格局不断完善,长沙消费品市场私营经济以及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股份制经济通过改革开放成为主体,使市场充满活力,加速发展成为必然。2018年,在消费品市场主要涉及的批发和零售业中,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国有法人企业各有3家,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仅占比0.3%;限额以上批发业集体法人企业已经全部转型,零售业集体法人企业有3家,在全部零售业法人中占比0.3%。限额以上批发业国有法人企业营业收入112.82亿元,零售业国有法人企业营业收入1.08亿元,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仅占比3.9%、0.07%;限额以上零售业集体法人企业营业收入1.05亿元,在全部零售业法人中占比0.07%。国有、集体经济比重显著下降,代之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经济,2018年长沙私营限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分别有836家、856家,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占比81.9%、80.5%,私营限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实现销售额分别为1346.34亿元、730.68亿元,占比分别为46.1%、46.8%;有限责任公司限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分别有154家、163家,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占比15.1%、15.3%,实现销售额分别为1147.57亿元、505.73亿元,占比分别为39.3%、32.4%;股份有限公司限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分别有18家、15家,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占比1.8%、1.4%,实现销售额分别为75.12亿元、178.15亿元,占比分别为2.6%、11.4%;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限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分别有10家、23家,在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中分别占比1.0%、2.2%,实现销售额分别为238.61亿元、143.25亿元,占比分别为8.2%、9.2%,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商品流通体系日益完善。住宿、餐饮业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18年限额以上国有、集体法人餐饮企业13家,完成营业收入3.89亿元,单位数、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1%、3.5%。在非国有的其他经济类型中,私营限上法人企业有304家,实现营业收入57.86亿元,单位数、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3.1%、51.9%;限额以上外商投资及港澳台企业虽只有“肯德基”等6家,但营业收入有17.29亿元,占比为15.5%;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限上法人企业有84家,实现营业收入29.96亿元,单位数、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0.2%、26.8%。

四、消费品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商贸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新中国成立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消费品市场主体一直很少,1978年全市商业机构仅1605家,其中个体小商贩38家,饮食业机构仅270家,其中个体小商贩24家。2018年长沙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超过4.8万个,个体经营户超过40万(个体户为“四经普”个体户清查资料,下同)。同时,经过几十年的培育和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已成为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重要集散地,在活跃商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全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共计56个,摊位数48772个,营业面积538.14万平方米,成交额2512.69亿元;而直至1990年全市集贸市场共计229个,成交额仅10.16亿元,交易市场既分散专业性也不强,规模也很小。

消费品市场主体经营规模、综合实力飞速提升。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作为商贸业发展主力军,承载着支撑整体,引领发展的重任,规模化经营水平的提升,对经济平稳发展,对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都具有突出优势。2018年长沙有限额以上法人企业2501家,其中批零企业2085家,住餐企业416家。企业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在与消费品市场发展最紧密的零售企业中,2018年长沙拥有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零售企业4家,10亿以上企业15家,5亿以上企业37家。

就业是民生之本,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逐渐成为吸纳城镇就业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从业人员大量增加,对促进就业、提高人民群众收入起到积极作用。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共计349408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超过52万人;住宿餐饮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共计83721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超过32万人。1978年长沙全市商业单位人员数为39036人,其中个体小商贩38人;饮食业从业人员5033人,其中个体小商贩24人,与目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吸纳的从业人员几乎没有可比性。

五、新兴市场力量助推长沙消费品市场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中国的“一穷二白”在知识、技术领域表现得更加充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知识、新技术紧跟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兴市场力量助推长沙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

网络经济、“互联网+”在消费领域同样促成了“革命性”的突破。紧跟时代步伐,网络购物凭借简便快捷、商品选择余地大、价格优势明显等突出优势,为消费者带来革命性新体验,拓展出消费提升的新天地。伴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2010年左右开始全国网络销售逐步形成规模,2018年长沙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网络销售额、网络零售额分别为296.61亿元、96.49亿元,2014—2018年长沙限额以上网上商品销售额增速分别为309.3%、67.3%、44.9%、120.8%、23.3%;限额以上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速72.0%、87.1%、42.3%、33.9%、34.4%,远高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销售额、零售额增速。2018年长沙开展网上零售业务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有151家,比上年增加30家,网上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有92家,比上年增加25家。

城市商业综合体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了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的大力发展体现出商业模式的大变革,按国家商业综合体统计制度标准统计,2017年长沙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共计15个(2018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按新的方式取得该年商业综合体资料,未单独开展综合体统计调查),全年总客流量达1.51亿人次,同比增长21.8%,拥有停车位达2.27万个。综合体中的经营主体可分为自营、联营商户和租赁经营商户,其中主要是以租赁经营为主,且租赁户主要是个体户。全市城市商业综合体中的自营商户共计63户,其中法人35户,分支机构28户,营业收入8.91亿元,同比增长80.4%,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1491人,经营面积13.19万平方米;租赁商户共计2724户,其中法人484户,分支机构276户,个体经营户1964户,营业收入75.77亿元,增长35.2%,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21316人,经营面积84.26万平方米。城市综合体是现代商贸业发展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在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消费品质、便利生活配套服务和繁荣城市商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凭借其集约“吃喝玩乐购”的优势,具备较强的成长性,2017年长沙城市综合体商户销售额(商户营业额)同比增长38.8%,远超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水平。

消费品市场发展状况是整体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新中国成立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长沙消费品市场翻天覆地的变化彰显出长沙发展的伟大成就,随着小康社会全面建成,随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的推进,长沙消费品市场将会更加充满活力,为促进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该文来源于长沙市统计局官网tjj.changsh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