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干部“三种能力” 加强统计行风建设(2011第9期)

来源:办公室2011-05-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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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各级统计干部是忠实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广大统计干部应着力增强法律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真正形成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

  一、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统计,使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是保障统计数据客观真实性的法律基础。确保国家统计数据的公正、客观、真实,保证为国家及社会提供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信息。增强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统计,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生活日趋多样化,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新问题与老问题互相纠结,特别是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农村征地等过程中社会矛盾尤为突出,加之政绩工程、企业利益驱使,给统计行风建设带来严峻的考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各级统计干部要大力增强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熟悉相关法律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上解决矛盾和问题。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不以牺牲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搞建设、抓发展。要结合大范围进行的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以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大张旗鼓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优化环境大测评等活动,集中解决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

  统计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统计部门的整体形象。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提高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就是统计数据要真实可信,取信于民。统计工作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统计部门的形象是关键。要切实转变统计干部的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强化对统计数据的诠释,公开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要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有错无为问责制。要以统计“公开日”的形式,现场咨询解答群众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相关问题,有效发挥统计部门信息、咨询、监督职能。要通过开展社会调查问卷的方式,公开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统计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的评议意见或建议。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统计工作是不是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广泛征求并找出影响和制约统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和理念,形成解决问题、加快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真正把服务群众的事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切实提升统计部门形象。

  三、勤政廉政,提升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党纪国法是“高压线”,各级统计部门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畏惧心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不因个人的不廉洁行为影响到整个统计部门的利益。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权力运行的监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管理,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必须清醒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正确面对和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中、制度之中、群众之中,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做严于律己的表率。在执行有关政策时不受领导、人情、关系等“外来力”的冲击与制约,始终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坚决杜绝“索、拿、卡、要”和办事拖拉的现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统计部门廉洁、高效、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