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第154号建议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2020-12-09 10:06 来源: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字体:    】 浏览量:

2020年3月19日,我局收到人大社会委转来的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由朱春荣代表提出的第154号建议“关于加快刘士奇故居和纪念馆建设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做好建议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办理,确定专班、明确专人、梳理政策、组织调研、多次沟通、及时办复,依规完成了建议的办理工作,实现按时办复率、同步沟通率、网上公开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现将办理建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士奇烈士,1902年7月出生,原岳阳县黄秀公社九元大队榨刘屋人,1922年参加革命,1924年入党,1933年在肃反中被误杀,曾任江西省委秘书长、赣西南特委书记、红六军、红二十军政委、红四、五、六军前委常委(书记毛泽东)、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主任、红二十七军军长,是我们岳阳,乃至整个湖南十分著名的共和国烈士。目前,刘士奇故居位于黄沙街镇刘士奇村,是湖南省革命遗址、岳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岳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2015年刘士奇烈士墓从湖北红安迁回,修建了烈士墓区;2017年刘士奇故居由岳阳县民政、文物部门筹资50余万元在其原址上进行了整修,从原11间房屋中按原址原貌修复6间,面积200多平方米,展示了刘士奇的历史事迹;2018年,由县民政局筹资30余万元,对刘士奇故居广场进行了修整、硬化。

为开发和利用刘士奇故居这块岳阳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资源,提升岳阳知名度,更好地做强做大岳阳党建基地,争创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朱春荣代表建议:

1、由市政府主导,文化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动,成立故居管理机构,合力打造红色文化传承党建基地。

2、高标准规划刘士奇烈士故居、烈士墓区、烈士纪念馆及其配套设施,完成刘士奇故居剩余房屋的修复,建设刘士奇纪念馆、纪念浮雕、铜像,修建公共卫生厕所,同时进行道路拓宽改造、停车场建设和陵园绿化,增设监控器、照明、路灯等必要设施。

3、挖掘提炼烈士故事,高品位策划传播烈士精神显性表达方式,加强线上线下的联动,让人既想看故居,又想去扫墓,让人在可歌可拉的历史再现中,心灵得到震动和洗礼,进一步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使之成为我市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收到建议后,局党组指派分管副局长杨书生牵头,政策法规科及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同志具体承办。前期由于疫情原因,我们联系了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查阅了刘士奇烈士的档案资料,了解了刘士奇烈士为中国革命作出的贡献,详细询问了市县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褒扬刘士奇烈士方面所做的工作。疫情进入常态化后,5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朱春荣代表进行了电话沟通;5月18日杨书生副局长、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卢征副科长会同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到刘士奇故居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前往朱春荣代表任职的城南小学当面拜会,商讨了有关建议的落实工作。

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当面会商,我们对朱春荣代表提议的三个建议对照相关规定、政策及实际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解答。

1、关于“成立故居管理机构”的建议。刘士奇故居为岳阳县黄沙街镇筹资修复重建的,目前尚无管理机构,仅由黄沙街镇派人兼管,业务上主要由岳阳县文物管理部门负责。我们认为,由于全省名人故居、纪念馆均未转隶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刘士奇故居和纪念馆不属于我局系统管辖范围。机构设置也不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范畴,因而,成立故居管理机构应向岳阳县县委县政府及编制管理部门申请。

2、关于“高标准规划刘士奇烈士故居”的建议。根据中办发〔1996〕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厅字〔2019〕3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从严控制新建改扩建”、“涉及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相关省份或部门必须向中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不得擅自批准、变相建设为纪念设施或搭建纪念设施”。因此,刘士奇烈士故居及其相关设施的改扩建必须按级申报中央审批后方可实施;此外,刘士奇烈士故居的修缮由于隶属关系的原因,我们无法申报安排相关费用;至于刘士奇烈士墓区的修缮和绿化,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将其列入2020年修缮计划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如获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适时组织修缮,并将积极履行烈士墓的保护、修缮职责。

3、关于“挖掘提炼烈士故事”的建议。我们认为弘扬英烈精神,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的浓厚社会氛围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与宣传部门、各大媒体及社会各界一道,积极做好烈士事迹的宣传和精神的传承工作,并将借今年“思想政治工作年”的契机,挖掘提炼包括刘士奇烈士在内的本市英烈的光辉事迹,供人民群众学习。

2020年6月29日,市人大社会委调研组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时,我局就朱春荣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2020年7月10日我局政策法规科卢征同志向朱春荣代表递送了书面回复,并将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朱春荣代表对我局的书面回复意见表示认同,对我局建议办理工作表示很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我局组建不久,是首次办理人大建议案,工作经验不足,汇报不够主动,加之受到疫情的影响,建议案办理不够迅捷。

二是此建议涉及的内容宽泛,我们将此建议定为C类,主要是因为当前全省名人故居均未转隶到我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机构设置、规划建设等方面我们均无管辖权,因此很难有大的作为,也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只能在烈士墓区修缮、提炼烈士英雄事迹、弘扬英烈精神等方面做一些工作。

对154号建议的回复只是建议办理的上篇文章。我们十分感谢市人大和朱春荣代表在内的各界人士对烈士褒扬工作的关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弘扬英烈精神,为引导形成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导向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