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第41号建议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2021-11-09 11:09 来源: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字体:    】 浏览量:

2021年2月1日,我局收到人大社会委转来的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由彭伟球代表提出的第41号建议“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移交地方退役军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做好建议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办理,确定专班、明确专人、梳理政策、组织调研、多次沟通、及时办复,依规完成了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建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是一个为国防事业和中央、省、市企业建设、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特殊群体,为他们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当前,巴陵石化和长岭炼化2个国有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驻地云溪区移交退役军人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带来了光荣院集中供养、优待抚恤工作等新情况,需要各级把工作做细做实,才能确保国有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彭伟球代表建议:市财政预算850万元的专项事业管理经费,以便服务、管理好移交云溪区地方的退役军人;850万元分别为:一是优待抚恤经费400万元;二是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200万元;三是特殊困难援助经费200万元;四是维稳工作经费50万元。建议中涉及到我局职能任务,主要体现在优待抚恤经费、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和特殊困难援助经费3个方面。通过前期的认真研究,我们将该建议提案定性为C类,原因主要在于委员提出的优待抚恤、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和特殊困难援助经费,均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发放,目前,委员提出享受优待的对象均已享受此优待,相关抚恤补助经费均已拨付到位;另外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是列入同级地方政府预算。所以,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经落实到位,如果还需增加优抚经费,没有政策支持暂时不能解决。根据建议提案定类标准应为C类(目前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等暂时不能解决的或留作参考)。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收到建议后,为了确保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书记、局长胡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针对建议中涉及到我局职能任务的3个方面内容,召集相关业务负责人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指派分管副局长杨书生牵头,政策法规科、拥军优抚科等相关同志具体承办。前期我们联系了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了解了巴陵石化公司和长岭炼化公司两家企业的基本情况,详细询问了云溪区政府、相关部门在优待抚恤经、光荣院集中供养和特殊困难援助方面所做的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5月26日我局会同财政局与彭伟球委员进行了见面座谈,局拥军优抚科就优待抚恤、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问题,政策法规科就特殊困难援助经费问题均给予了具体解释。目前,该提案已会同市财政局、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完成。

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当面会商,我们对彭伟球代表提议的建议对照相关规定、政策及实际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解答。

1.优待抚恤经费的问题

目前,两个国有企业中退役军人中的部分残疾军人在每名残疾军人的户籍所在地已享受了残疾军人的抚恤补助费。如果将来残疾军人的户籍有变化,我们将按相关政策,进行优抚关系迁移,并将相关抚恤补助经费拨付到位。其它类别的退役军人,目前政策上不能享受相关抚恤补助费,开展的节日慰问活动,所需经费都是由辖地县市区政府负责。

2.光荣院集中供养经费的问题

根据《光荣院管理办法》,光荣院所需经费列入同级地方政府预算。光荣院的建设服务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集中供养和服务需求。

3.特殊困难援助经费的问题

特殊困难援助资金是根据有关文件,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适当援助的资金。我局根据各地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数按人头分配原则分配省财政下达我市的特殊困难援助资金。云溪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包含了巴陵石化公司、长岭炼化公司的退役军人。因此,特殊困难援助资金2019年、2020年的分配也已包含了巴陵石化公司、长岭炼化公司的退役军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委员提出的提案比较宏观,在较短时间内比较难以办理。

二是由于当前政策和管辖范畴的原因,导致无法解决,很难办出成效。

对41号建议的回复只是建议办理的上篇文章。我们十分感谢市人大和彭伟球代表在内的各界人士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注及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实际、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质量,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服务。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