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69210
  •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09-05-11
  • 公开日期:2009-05-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廉洁自律规定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2009-05-11 00:00
浏览量:1|| | ||

廉洁自律规定

    一、不准搞人情项目,不准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不准利用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之机承揽工程、安排人事、销售产品等。
    三、不准利用做项目可研之机向咨询机构拿回扣,不准借跑项目之机到项目单位报发票。
    四、不准接受项目单位和基层发改部门的吃请,不准参与打牌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不准假借工作、接待、衔接申报项目之名虚报费用、中饱私囊。
    六、各项开支要严格预算,严控标准,不准大手大脚,大吃大喝,尤其是不准相互请吃。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