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岳纪办发[2013]9号文件“加强对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科技管理手段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技经费按规使用和科技计划项目正常实施,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2012年立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自查阶段是否进行自查,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二)是否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自筹经费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结余经费处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五)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三、监督检查阶段和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分为单位自查、现场检查二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
各项目单位应认真清理检查本单位科技计划立项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检查。各项目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阶段
市科技局将组成检查组从2013年6月开始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组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监察室及专业财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将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核查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并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相关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科技局监察室。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迎接检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阳市科技局监察室 易炼
电 话:0730-8737963 传 真:0730-8843429
电子邮箱:oket@163.com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