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73292
  •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12-12
  • 公开日期:2011-12-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7号)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2011-1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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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二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4.《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5.《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1996年7月1日起发布)
  6.《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4号,1996年7月17日发布)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