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6号)和《岳阳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2014年,我局承办实事任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200户,为确保实事任务的顺利推进,现提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分解
2014年省下达我局承办实事任务农村危房改造6200户,因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偏多,向省里申请了危改指标500户,合计6700户,补助资金5025万元。汨罗市、临湘市、岳阳县、平江县、湘阴县、华容县、君山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屈原管理区等10个县(市)、区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详见任务分解表)。
二、工作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4月底完成)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各乡(镇)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5月底完成)
各县(市)区按照省厅下达的危改任务和市实事办的具体要求制定好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组,并于6月中旬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确认对象(6月底完成)
计划任务下达后,各县(市)区住建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期货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同时,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房屋鉴定和补助对象的确定后即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开工建设,跟踪监督(7¬—11月)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
(五)危改竣工,考核验收(11—12月)
所有计划内危改项目在11月底前全面竣工,由各县(市)区组织验收,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检。
三、农村危房改造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发改部门会同住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补助。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
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
国土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
民政部门负责搜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情况,协助住建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
扶贫部门负责库区、贫困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任务落实。
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履行其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附件: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单位 改造任务数 金额(万元)
岳阳市 6700 5025
岳阳楼区 100 75
君山区 500 375
云溪区 300 225
屈原管理区 200 150
汨罗市 400 300
平江县 1100 825
湘阴县 800 600
临湘市 800 600
华容县 1000 750
岳阳县 150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