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司党字〔2017〕2 号
关于柳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柳军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五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韧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一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出入教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胡耿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戒护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生活卫生科副科长职务。
刘军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戒护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包锦标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剑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彭清清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杰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规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7年3月10日
岳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