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做好全省2013年度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省厅下发了《关于编制和公告2013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湖南省)的通知〉》湘司办发(2013)27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司法局督促辖区范围内各公共司法鉴定机构,将各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于4月15日前上报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司法鉴定管理)科。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名册公告,市局不再统一收集,并上报省厅予以注销。
岳阳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