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26463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4-26
  • 公开日期:2012-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12-04-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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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司发通〔2012〕7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湘司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制定《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服务我市“四三六”工程,实现我市“五市一极”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加强听证会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贯彻执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咨询专家库,规范专家咨询论证方式、程序,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严格把关。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

4、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增强为基层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等活动,加强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接待室、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接待服务窗口,逐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促进公共服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5、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监管改造、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6、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使各项执法程序合法、严密、规范,形成统一、详尽、覆盖全部执法环节的标准。

7、落实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8、推进“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三统一”工作监督检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9、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和从严治所要求,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推动监所单位加强劳教(戒毒)人员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进一步加强出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衔接机制,创造监管对象亲属会见和社会帮教的良好条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格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防脱管失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意深刻的教育和帮扶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矫正效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遵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办事流程等规定,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细化和严格执行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准入、变更、异动等审批条件和程序,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

11、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执业和行政管理规定,对执法执业标准予以细化。加强行政和行业监管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执法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明确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之间的职责,建立分工协作、互动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积极开展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考评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强化对下级机关在法律服务管理方面的指导、考核。

12、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13、做好新一轮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全面启动和完成省市县三级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管理。

14、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大力加强执法执业监督

15、认真开展执法执业考评。高度重视执法执业考评的导向和评价作用,严格执行省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业考评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和执法状况考评办法的要求,增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执法考评内容,建立系统规范的执业考评机制,坚持阶段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考评监督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把考评要求真正融入到业务管理之中,通过执法考评促进执业考评,强化指导,规范执法执业行为。

16、深入推进执法执业公开。认真落实省厅制定的《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各单位执法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在做好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尤其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援助、减延教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重大执法和办事项目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公开个案简明情况、执法过程和结果,劳教(戒毒)单位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向监管对象亲属公开个人基本情况。组织、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服务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和监督渠道等内容。

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17、健全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审理决定、监督指导等各项复议工作。加大复议案件的和解、调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等监督机制。

18、规范行政复议的指导工作。注重全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的筹划、组织和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继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七、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19、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单位、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落实。

2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实现依法行政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的全面对接。把行政程序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政府服务作为考核重点,确保行政决策、公共服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