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警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有效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经过目标考核、民主推荐和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10个)
市依法治市办 办公室 行财科 基层科 市律师协会
市公证处 市劳教所政工科 市劳教所管理科
市劳教所一大队 市劳教所三大队
二、给予嘉奖(26人)
陈海华 陈艳红 蔡勋林 刘 青 陈文联 高 瀛
魏爱军 刘 玲 李佩锋 尹和平 陈寿华 彭金辉
陈 琳 陈 平 张 平 毛文君 袁小虎 刘永华
熊 杰 刘 军 王松尧 任 革 戴 乐 彭红革
龙学伟 王 群
三、先进个人(36人)
汪新罗 李伟红 严晓兵 李新跃 刘 琴 汪秋林
黄 健 陈海强 陈日华 黄丽萍 赵为民 张文胜
易 凌 金岳梅 金运莲 喻 伟 万君莲 苏 剑
苏润四 彭清清 柳 军 王 勇 刘 祥 杨 正
李见波 贺恒林 陈风林 余希文 罗 韧 胡 松
陈亦坚 周 强 李阳波 阳正球 谢爱民 李 浩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局号召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踏实工作,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