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39157
  •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11-28
  • 公开日期:2012-11-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12-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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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凡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经过资格审核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2124125至我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2124125,上午:8:20-12:00,下午:14:40-17:10

二、领取地点:市司法局2楼司考办(市司法局已搬迁至市工商局旁红盾宾馆201室)。

三、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副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先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正确;

2、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请于每年的第一季度(1-3月)持证书副本到发证地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或变更备案。

咨询电话:07308217543

                岳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