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卢 俊同志 任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科长(保留副处级待遇不变);
刘克荣同志 任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免去其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职务;
杨立君同志 任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市民政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喻湘辉同志 任市民政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市民政局优抚科副科长职务;
周洪勇同志 任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张波平同志 任市社会救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职务;
严 鹏同志 任市社会救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民政局区划地名(老区)科副科长职务;
黄泽凤同志 任市民政局优抚科副科长,免去其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易新婷同志 任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军休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静同志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