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287180
  •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7-04
  • 公开日期:2011-07-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2011-07-04 00:00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民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长黄兰香同志6月14日视察市民政局抗灾救灾工作时的指示精神,现就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当前抗灾救灾过程中的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灾情信息收集要及时、准确、全面,按程序归口救灾科(股),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统一报送,避免瞒报、错报、漏报、乱报。

二、受灾群众要妥善安置,继续按照“五有(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医疗保障)”的标准,保证灾区人民正常生活秩序。

三、查灾核灾要深入细致,特别是全倒户、无家可归的群众要到户到人,登记造册,随时备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适时组织自查、抽查。

四、救灾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必须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现象;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

五、基层民政干部在切实履行民政职责的同时,要高度关注灾民情绪,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受灾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确保灾民、灾区稳定。

六、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全面掌握、核查核实受灾情况的基础上,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倒房重建方案。

七、各地民政局和民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的灾害防范工作,高度关注农村低保对象、散居五保对象的生活情况。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