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实现党的十八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市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下一步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及落实相关社会组织扶持措施做好准备。
二、评估范围
凡2015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市级社会组织(已评估的社会组织除外)均可参加等级评估。
三、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自评并准备评估材料;8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材材料;8月底至11月底,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12月初,评估等级公示。
四、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依照《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附件2)、《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附件3)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按《岳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规定的程序予以评估。
五、评估所提交材料
1、申报阶段: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向评估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二)已自评计分的《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或《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三)《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附件5)中的“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附件6)中的“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现场考察阶段: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要准备好《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附件5)中的“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附件6)中的“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余明佳
联系电话:8878208 (17053885884)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附件2:《岳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
附件3:《岳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
附件4:《岳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5:《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附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
岳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