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财会〔2014〕6号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保险
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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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岳阳市财政局
2014年4月28日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