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阳春主持召开201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会议。市直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接受统一培训。
会议明确,从2019年1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产月报编制工作。
会议要求,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按照创新财务管理、实现精细管理的要求,把资产月报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编报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明确任务,掌握要求,将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全部纳入编报范围,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落实措施,严明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协调机制和考核通报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编工作,确保月报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