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27268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08-04
  • 公开日期:2010-08-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奖励的公告

来源:未知2010-08-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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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举报“小金库”,得到社会的支持与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小金库”主要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学会、协会、科研所等名义收取或摊派所取得的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单位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二、举报的“小金库”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逾期视同放弃奖励。

    三、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无法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举报内容缺乏事实根据等情形不予奖励。

    四、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机构严格为其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举报人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底止可以下列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730-82183968841263;

    举报电子邮箱:yyczj8841263@163.com

    举报通讯地址:岳阳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财政局院内)。

特此公告。

 

                岳阳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0713

责任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