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30415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0-31
  • 公开日期:2010-10-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编制2011年市直部门单位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2010-10-31 00:00
浏览量:1|| | ||

 

岳市财资〔201012

 

关于编制2011年市直部门单位

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和《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07]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2011年资产购置预算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资产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和延伸,两者紧密相连。资产预算是结合部门预算对单位购置资产进行核定和控制。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规范性、科学性直接决定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与公平性。预算管理是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的有效手段。实施资产购置预算编制,有利于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部门预算更科学、更规范、更完善,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认真做好201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

二、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1年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公共财政建设和民本岳阳建设的要求,实现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相结合,推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市本级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应编尽编原则。市直各部门、单位购置资产均应编制资产预算。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存量资产情况,既考虑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科学合理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统筹安排预算,不留资金缺口。未经资产购置审核、纳入部门预算的,不安排资产购置经费预算。

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原则。为确保资产购置预算执行的可行性,201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编制不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而是在部门预算批复后,再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和要求专项编制可实施的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严格按标准配置的原则。新增资产购置,须与单位机构编制人数、职能设置、业务发展规划等相适应。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严格按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新增资产有特殊业务标准要求的,单位要提供有关配置标准依据。

部门主体性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在编制资产购置预算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单位资产购置预算审核工作,全面、优质、高效做好本系统、本部门资产购置预算的编报和汇总工作。

临时性资产购置审批制原则。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部门、单位申请使用追加预算、用自筹资金等方式临时购置资产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行资处审核,会签部门预算业务科室。

三、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对象和范围

1、编制对象。2011年度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编报对象为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的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2、编制范围。包括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设定的12大类资产:⑴土地;⑵房屋构筑物;⑶通用设备;⑷专用设备;⑸交通运输设备;⑹电气设备;⑺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⑻仪器仪表及量具;⑼文艺体育设备;⑽图书文物及陈列品;⑾家具用具及其他类;⑿无形资产。

部门、单位资产购置预算总金额必须控制在经批准的部门支出预算范围和可承受的财力范围内。

四、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程序

资产购置预算实行统一布置、统一上报、统一审核、统一汇总、统一批复的“五统一”编报办法,具体程序为:

1、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资产配置要求和经批复的部门预算,结合本单位当年的购置需求,填报《201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表》,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2、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编报的资产购置预算进行审核和汇总,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单位)进行初审。

3、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单位)对照部门预算安排等相关要求对部门、单位资产购置预算进行审核及汇总,送市行资处。市行资处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数据资料,根据单位资产存量、可调剂情况、有关配置标准以及单位实际情况等对资产购置预算的具体项目等进行复审,统一编制市本级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4、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经审定后,统一批复到部门。同时抄送政府采购办,单位资产购置涉及政府采购的,依法纳入政府采购。

五、资产购置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

资产购置预算编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拓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把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纳入201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门力量编实、编细、编好资产购置预算。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摸清和核实资产存量情况。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所属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及增量资产计划,并统一汇总上报,确保高质量编制好资产购置预算。

2、认真填报《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表》。要严格掌握资产配置标准。新增房屋建筑物,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执行,要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资金来源、可供调剂情况等;新增机动车辆,要严格按照《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岳办发[2009]7号)和核定的单位车辆编制数执行;购置大型设备和专用设备,要提供现有同类设备名称、型号、金额、申请依据、标准和实际需求状况等;新增资产有特殊业务标准要求的,要提供有关配置标准依据。

3、及时按时限要求报送。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主管部门要在一星期内将审核汇总的资产购置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各对口科室(单位),由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4、强化预算约束监督。资产购置预算一经批复,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1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资产  购置  预算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 10 25 印发

 (共印350)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岳市财资[2010]12号附件(2011年新增资产购置表).xls]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